4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向首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发去贺信,强调要以信息化培育新动能,用新动能推动新发展,以新发展创造新辉煌。数字政府是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方面,也是政府治理现代化的一大趋势,理应引起高度重视。

  数字政府,就是在现有政府组织架构下,遵循“体制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三维一体架构,所形成的一种新型政府运行模式

  对数字政府的认识,必须置于政府信息化的发展历史和政策演化进程中加以审视。纵观政府信息化的发展历程,到目前为止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1992年到2000年是我国电子政务发展的第一阶段,即起步阶段,以“三金工程”为代表的“政府上网工程”和政府办公自动化为主要特点。第二阶段是从2001年到2012年,即快速发展期。在该阶段,有几个重要时间节点和标志性事件。一是2001年8月和2002年1月,国家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和电子政务标准化总体组相继在京成立;二是2002年7月,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召开二次会议,以“17号文件”的形式下发了电子政务建设规划指导性意见。《2006—2020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国家电子政务十二五规划》《十二五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等文件奠定了网络基础实施、重点业务应用和工程建设、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公共服务、保障体系等方面的发展基调。三是2012年以来,随着网络强国战略、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国家大数据战略、“互联网+”行动计划等重大战略和行动的实施,以信息化驱动现代化、加快建设数字中国高位推进,数字政府建设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期。同时,以美国、新加坡、韩国、英国等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在整体政府、智慧政府、协同政府、数据治理等方面有许多实践探索和成功案例,也为我国数字政府改革创新发展带来了有益启示。

  数字政府,就是在现有政府组织架构下,遵循“体制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三维一体架构所形成的一种新型政府运行模式,以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数字化、协同化、透明化、智慧化的推进策略与实施路径为特征,以大平台共享、大数据慧治、大系统共治为顶层架构,以政府部门横纵贯通、跨部门跨层级跨系统跨地域业务高效协同、数据资源流转通畅、网上服务一张网供给、社会治理精细运转、决策支撑精准高效、基础保障安全可管可控为落脚点,以提升政府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要目标的政府运行新形态。

  政务部门传统条块式的组织架构,使网络不联通、系统不贯通、数据不汇通,造成了“信息孤岛”和“数据烟囱”现象

  网络不联通、系统不贯通、数据不汇通,是当前阻碍数字政府建设的现实障碍。

  国家电子政务外网虽已初具规模,但仍有9%的地市和41%的区县没有覆盖到,现有外网承载各级政务部门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业务系统较少。国家电子政务内网尚未完全建成。政务部门传统条块式的组织架构导致了“数据碎片”和“信息孤岛”。目前,我国信息数据资源80%以上掌握在各级政府部门手里,但“信息孤岛”和“数据烟囱”现象严重。由于历史原因,大量业务专网广泛存在且互相隔离,中央各部委的80多个政务专网中,横向交互率仅有0.1%,基本上都是信息孤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亟待加强。长期以来,信息资源的归属、采集、开发等管理制度不明确,信息资源部门化、部门资源利益化、利益产权个人化普遍存在,信息资源完整性、鲜活性、权威性、真实性得不到有效保障,信息重复采集、重复加工、重复开发严重影响了信息质量和有效性。政府源数据开放进程缓慢,阻碍了政府信息资源的有效整合和社会化开发应用。消除数据信息碎片化,打通大数据应用服务“最后一公里”,切实发挥数据在业务支撑、科学决策、社会治理、公共服务中的效用,仍然任重道远。

  互联网时代是一个人人都可以参与公共事务、寻求联接协作的时代。如果说互联网重塑了政府扁平化组织架构这一新形态,那么,移动互联网、微博、微信、APP客户端等新媒体的出现,则为进一步增强公众参政议政的主动性和便捷性提供了可能。但遗憾的是,“多门式”服务入口依然存在,公众在寻求与政务部门沟通互动时仍面临“门难找”“门难进”现象。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例,虽然目前“互联网+政务服务”取得阶段性进展,但线上线下相融合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仍需努力,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跨业务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亟需加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频道、网上政务服务大厅、行政审批大厅等各种入口给群众办事进一步带来了“门难找”困境,“我妈是我妈”等“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时有发生,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单位及银行等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效率还有提升空间,网上政务服务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矛盾依然存在,群众获得感有待增强。

  整合是原则、孤网是例外,应积极探索区块链、大数据等新兴技术在数据共享中的应用,努力打造“整体政府”

  科学构建数字政府,需要我们在以下几方面着力:

  强化顶层设计,探索与“数字政府”相适应的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新体制。数字政府作为新技术条件下政府组织和运作模式的新形态,亟需克服传统体制机制的羁绊。长期以来,电子政务管理部门有政府办公厅、经信委、信息中心、政务中心(办公室)、业务部门等,从未来发展趋势审视,这种管理机构九龙治水的现象,与构建具有高度整体性、协同性的数字政府这一政府运行新形态已不相适应。应成立能够有力统领数字政府建设的组织管理机构,明确数字政府建设各部门职责,形成职责明确、纵向联动、横向协同、共同推进的政府信息化工作格局,确保组织体系运转顺畅,沟通协调无缝耦合,协作配合更加密切,使“整体政府”效果更加凸显。

  加快推动基础设施互信互联互通,探索共建共享共治新模式。应从根本上改变基础设施分散规划、分散建设、分散使用带来的建设失序、数据隔离、效率低下的发展瓶颈。加快推进实施“宽带中国”战略,加快建成满足云计算发展需求的宽带网络基础设施,鼓励应用云计算技术整合改造现有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实现各领域政务信息系统整体部署和共建共用。按照政策部署,提高电子政务外网纵向贯通和横向覆盖率,加快各类政务专网向国家电子政务外网迁移,加强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和分级保护防护措施建设,提高电子政务外网和互联网联通访问能力,满足数字政府在部门业务运行、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各方面对网络建设的需求。

  积极推动政府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探索贯穿数据全生命周期的数据治理新路径。 数据是数字政府的生命线。一是要加快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整合是原则、孤网是例外,对分散、独立的政务信息系统要加快清理整合,统一接入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并依法依规向社会开放,加快实现数据通、业务通。二是加快建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目录,明确政府部门之间共享协同的责任和义务,建立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与交换规范及标准,实现与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社会信用、电子证照批文等基础信息库和业务信息库的联通。三要建立相关政府部门的分工合作机制、数据汇聚更新机制,明确数据归属权、使用权和收益权。以规范约束,以标准统一,按照物理分散、逻辑集中的模式,打通各级机构共享交换平台并进行紧耦合对接,支撑政务信息资源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实时无缝全业务流程流动。四是积极探索区块链、大数据等新兴技术在数据共享中的应用。加快政府数据向社会开放进程,充分挖掘和发挥政府大数据“红利”。

  不断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惠民能力和水平,探索创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新形态。一是加快建成“互联网+政务服务”线上线下相融合体系。线上服务不是完全替代线下模式,也不是线下模式的升级版,更不是线下模式的山寨版,而是在业务流程、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等诸多方面进行重塑和升华。二要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供给能力。“互联网+政务服务”面临的基本矛盾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网上政务服务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既要不断扩展网上服务的广度,做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又要积极借鉴“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一窗受理”等发展模式,逐步拓展网上服务的深度。三是要积极开展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在“互联网+政务服务”中的应用试点,尽快开展数据流动和利用的监管立法,加大对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四是稳步推进“单点登录,一网通办”,增强群众办事便捷度。同时,加快清除各种不适应数字政府建设发展的有关规定,实现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为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代表的信息惠民工程保驾护航。

  (来源:大众日报   作者:翟云  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